买卖二手房的市民,以及房产中介机构,请特别注意!
宁波市税务局19日发布消息,明确从8月20日起,全面启用税库银第三方支付扫码缴税、直联POS机刷卡缴税系统——相应的房产交易税费征缴模式,将有所调整。
税务部门表示,此举是为优化营商环境,防范资金风险,推进缴税方式多样化、便利化。
其中涉及房产交易税费征缴模式调整的内容,主要有3方面:
第一,房产买卖双方的税费,今后需分别支付;并且,每一方的税费,只能全款一次性支付,不支持分拆。
第二,征缴模式调整后,税费支付,暂不支持微信、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方式。
第三,对于批量代办业务——主要是房产中介机构批量代办,不再支持代办机构转账方式缴纳税款,需代办机构人员到办理现场,每办理一笔业务支付一笔税款。
宁波市税务局就此次房产交易税费征缴模式调整作出了回复。
Q1 问:我平时纳税习惯用POS机进行刷卡支付,这次税费征缴模式调整会有什么影响吗? 答:这次调整后POS机刷卡模式中,买卖双方的税费需要分别支付,且每一方税费只能全款一次性支付,不支持分拆。所以请提前备足资金,以免交易无法完成。POS机刷卡支付后,如双方不想交易了,想撤单,则无法当场退还税款。如确实因交易撤销的,需要发起退税流程,所以请充分考虑,慎重交易。
Q2 问:我们是房产中介公司,时常有一些批量代办业务,不知道这次有什么调整? 答:对于批量代办业务,不再支持代办机构转账方式缴纳税款,需要代办机构人员到办理现场,每办理一笔业务支付一笔税款。为使批量代办业务顺利办理,建议代办机构合理安排人员和资金,到现场分笔刷卡支付。
Q3 问:除了POS机刷卡外,还能通过别的方式进行支付吗? 答:如果是现钞支付的,需凭税务机关开具的单据自行到相应的银行网点解缴。征缴模式调整后,暂不支持微信、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方式。
Q4 问:我们最近有一笔企业不动产交易业务,税费征缴模式是否也有所调整? 答:是的。企业不动产交易业务(指转让方或受让方其中一方或双方为企业的情况)可采取直联POS刷卡或银行端查询缴纳(具体规则见上述第1、3点)。若纳税人签订过三方扣款协议,则交易的不动产所在地与其机构地一致的,也可支持TIPS扣款。
注意!再次强调两点主要变化:
1、每笔账单对应一笔支付,不支持拆分支付,所以请交易双方确保银行卡内余额或信用额度充足;
2、中介代办批量业务,不再支持银行转账模式,建议由代办机构派人在现场分笔刷卡支付。